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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做好县级外经贸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01-25 16:33  文章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各市外经贸局:

为贯彻实施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开展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大规模培训的通知》(商人字〔2006〕89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做好县级外经贸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转发至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

做好县级外经贸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开展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大规模培训的通知》精神,商务部将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大规模培训。其中,各省、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由商务部负责,我厅负责对全省17市所属县(市、区)级外经贸领导干部进行轮训。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提高全省县(市、区)级外经贸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按照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使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全省外经贸工作的方向、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增强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对外经贸法规、政策和外经贸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与解决外经贸实际工作难题的能力,促进全省外经贸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省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根据实际摸底,全省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共计703名。按商务部要求,今年应完成第一期培训70名。2007年、2008年,计划各安排3期,共计6期,每期培训100人左右,争取两年内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培训班安排在2006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在济南举办。

2007年、2008年培训班计划在3月、7月、11月各举办一期,每期七天。培训具体地点待定。为方便参训,提高培训效率,拟划分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区域,按区域组织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下达。

四、培训内容

本着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外经贸发展中心工作,充分考虑县(市、区)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导干部需要,在内容设置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外经贸知识与实务。主要包括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专业知识;招商活动组织及项目包装;加工贸易知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知识等。

2、外经贸形势与政策。内容为:国际国内经贸形势、我省外经贸发展状况分析;WTO新一轮谈判及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外经贸主要政策法规宣讲。

3、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实际,请有关县(市、区)交流外经贸发展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就有关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在第一期培训班上,拟请兖州市外经贸局、城阳区外经贸局、莱阳市外经贸局、宁阳县外经贸局等就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招商引资、农产品加工出口、外派劳务等做经验介绍。以后每期都做适当调整,争取让一些外经贸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都能作一下交流,以相互启发。

4、参观考察。选择有特点的企业、开发区实地考察学习。第一期安排赴重汽工业园、邹平开发区考察。

五、师资安排

根据商务部关于师资应以省厅领导及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为主的要求,所聘请的师资尽量从本厅安排,除此之外,适当邀请有关综合性经济部门、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作为主讲人。

六、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费用,包括食宿费、专家讲课费、场地和设备租用费等由商务部按规定标准予以资助;学员交通费用等由各派员单位承担。

依照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领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培训项目预算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七、培训组织实施   

对全省县(市、区)级外经贸局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是我省外经贸系统一项重要工程,对全面提高我省外经贸系统领导干部理论与业务水平,提高领导与决策能力,推动全省外经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定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培训效果。我厅负责全面组织工作,培训中涉及有关业务处室的,请提前做好安排,主讲人做好授课准备。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山东省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培训中心承办。各市外经贸局要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好调训学员参加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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